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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20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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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毕组办[2008]4号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的通知》(皖人发[2006]8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8]70号)等文件精神,在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全面考察申报单位的产业结构、人才需求、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决定确定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捷敏电子(合肥)有限公司、合肥海尔工业园、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等五家单位为合肥市首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的,将确认为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挂牌见习基地的单位,在开展人才招聘、引才引智等工作时,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将优先提供服务。
各见习单位要从本单位和见习生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提供见习岗位,大力优化见习环境。见习期间,要尽可能的为见习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使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就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措施,保证见习活动顺利进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本部门在毕业生见习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千方百计帮助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解决实际困难,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构建和谐合肥做出积极贡献。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就业工作 高校毕业生 见习基地△ 通知
抄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印 |
共印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