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www.hfbys.com
| 发布:
2009-7-30
| 查看:
2506
次
1. 毕业生从学校领取《就业协议书》,并如实填写。
2. 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意见”栏签署“同意聘用”并盖章(暂未落实单位的本科生可以不签章)。
3. 高新区、经济区、新站区三个开发区内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登记、签字、盖章。
4. 合肥市其他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含暂未落实单位的本科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5.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待领《就业报到证》。
6.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或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盖章。
7.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
备注: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从报到证签发之日起)。